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47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001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向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国贸联创投资有限公司、上银瑞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998.01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1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2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62.00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198.0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5]2892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 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0 年上半年实际投入相关
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861.99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
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44,832.32 万元。扣除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包
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1,730.7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16,096.4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 年 7 月 10 日,本公司与建设银行蚌埠车站支行、交通银行蚌埠分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蚌埠车站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01626508053007322)、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3006010018170415553)。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 年 1 月 21 日本公司与贡山县恒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农业银行贡山县
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农业银行贡山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4152101040020762)。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由于向恒远水电增资用于东月各河一二级电站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2017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
通银行蚌埠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蚌埠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43006020018880014628)。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8 年,为了便于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将该募集资金项目专户由安徽省蚌埠市变更至福建省南平市,并拟将原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2018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与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
银行南平分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南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5050167243300000415),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活/定期) 余额 备注
建设银行蚌埠车站支行 34001626508053007322 378.17 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蚌埠分行 343006010018170415553 15,670.87 募集资金专户
农业银行贡山县支行 24152101040020762 - 已销户
交通银行蚌埠分行 343006020018880014628 2.25 募集资金专户
建设银行南平分行 35050167243300000415 45.12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合计 16,096.40
(三)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861.99 万元,即用募集资金支付南平水美城市 PPP 项目建设 1,861.99 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定变更
原“施工机械设备购置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投资 收益 29,342.77 万元、“向恒远水电增资用于东月各河一二级电站建设项目”募 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投资收益 376.72 万元、自本次变更通过董事会审议至 募集资金最终投资期间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70.80 万元,合计 29,790.29
万元,用于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PPP 项目。
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
二、2017 年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配套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91 号文《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金寨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安徽水利 2016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安徽中安资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1,804,276 股募集
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54 元。截至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已向上述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8,52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62.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658.0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4477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0 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1,953.58 万元,其中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1,953.58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40,00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
计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85,627.12 万元。扣除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85,627.12 万元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利息收入 383.3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计为
10,453.4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与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
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35558)、建行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50148860800001127)、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45930)、中国光大银行合肥稻香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740188000097104),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徽商银行合肥曙
光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21801021000957060),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与泾县安建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徽商银行泾
县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泾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61060102100007126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与安徽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
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9905010010029820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与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
望江东路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合肥望江东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499050100100294378),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 年 8 月 10 日,本公司与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合肥胜利路
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
银行合肥胜利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908010010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