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安徽建工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20-012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安
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2,897.61 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股,资本公积
金不转增股本。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721,160,272 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5,817.40 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3.3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总额为25,817.40万元,现金分红总额占2019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31%,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关于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的要求。公司 2017 至 2019 年度累计分配现金股利总
额超过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 30%,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较高比例的现金分红回报全体股东,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严格执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