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 2021—017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 5 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和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轮换。因此,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职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职国际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截至 2020 年末,中审众环拥有合伙人 185 名、注册会计师 1,537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94 人。
2020 年度,中审众环业务收入 194,647.4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160 家,审计收费总额 16,032.08 万元,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众多行业,
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未出现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 3 年(2018 年-2020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
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各地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力,199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刘婕,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莹, 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起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具备相应专业上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婕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莹最近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项目合伙人张力、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 2021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 6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与 2020 年度费用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自 2016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2020 年度已连续为公司
服务 5 年,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职国际审计年限已满 5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 号)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担同一家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应不少于 2 年,不超过 5 年;对于超过审计年限规定的,企业应当予以轮换。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天职国际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其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同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对该所的执业情况及审计团队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进行充分考察,认为该所能够胜任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天职国际及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
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航天晨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查后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资委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现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 年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六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聘任中审众环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