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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01 沪市 航天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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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晨光: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07-03-06

股票代码:600501     股票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2007-006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A股)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价格为18.49元/股,为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数。
    4、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5、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6、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50万股,否则视为无效申购。
    7、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投资者须在申购日2007年3月12日(T日,周一)下午15:00时之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并须保证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在当日(T 日,周一)17:00 时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总量,并将于2007年3月15日(T+3日,周四)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
    9、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30%:70%。如获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10、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7年3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 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1、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定义:
    航天晨光/发行人 指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承销团 指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由各具有承销资格的分销商组建的承销团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经发行人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增发不超过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之行为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股权登记日 指增发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网下申购日/T 日 指2007年3月12日,该日同时也是网上申购日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于本次增发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航天晨光股份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于本次增发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航天晨光股份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具体指公司国有法人持有的股份和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数量的上限为6,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并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3、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股数为50 万股。机构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网上或网下的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5、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8.49元/股,为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
    6、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7、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30%:70%。如获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详见本公告"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的相关内容。
    8、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及停牌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42007-3-6,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和网下发行公告 上午9:30-10:30停牌,其后正常交易
    T-22007-3-8,周四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12007-3-9,周五 网下推介 正常交易
    T2007-3-12,周一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日(申购定金到账截至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时) 全天停牌
    T+12007-3-13,周二 网上申购资金到账,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全天停牌
    T+22007-3-14,周三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计算配售比例/中签率 全天停牌
    T+32007-3-15,周四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至时间为T+3日下午17:00时),网上摇号抽签。 全天停牌
    T+42007-3-16,周五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款解冻,网下申购款验资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9、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10、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所有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  件 配售比例/中签率
    网下A类 有效申购股数为300万股或以上且承诺锁定期为一个月 a
    网下B类 有效申购股数为50万股或以上 b
    网上通过"730501"申购代码进行的申购 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为1,000股的整数倍 c
    本次发行将按以下原则进行发售:网下A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通过"730501"申购代码进行的申购的中签率趋于一致,即a≥b,b≈c。按照上述标准分入同一类型的申购将获得相同的配售比例/中签率。
    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由于网下配售比例保留小数点位数所导致的不足一股的零股累计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三、网下申购方法和申购程序
    (一)网下申购股数的规定
    1、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股数为50万股。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上限为4,200万股。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投资者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并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申购及持有数量的限制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的配售结果确定后,投资者持股如达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机构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网上或网下的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二)网下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增发股票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上交所的A股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下申购日2007年3月12日(T日,周一)前(含该日)办妥开户手续。
    2、申购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进行申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传真号码为:021-63326910、63326351、63326962。
    投资者须于2007年3月12日(T日,周一)15:00时之前将以下文件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①《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网下申购表》(见附件)
    ②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④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
    ⑥ 支付申购定金或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表连同划款凭证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3、缴纳申购定金或申购款
    (1)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
    申购款=申购股数×本次发行价格
    申购定金=申购款×20%
    申购定金或申购款请划至如下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账户户名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216200100100170756
    收款账户开户行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156209
    汇入行联行行号 83260
    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号 309290000107
    收款银行地址 上海市江宁路168号兴业大厦
    收款银行联系人 王大伟
    收款银行联系电话 021-62154048
    收款银行联系传真 021-62154529
    投资者在办理付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的全称。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汇款用途中的投资者单位全称是主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