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3-039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解除部分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00,519,6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6%,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后,新华联控股尚有多轮司法轮候冻结存续,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100,519,652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5.16%。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 司冻 0425-2 号),获悉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解除一轮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解冻股份(股) 100,519,652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16%
解冻时间 2023 年 4 月 25 日
持股数量(股) 100,519,652
持股比例 5.16%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股) 100,519,652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16%
注:根据《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 司冻 0425-2 号),本次解除的一轮轮
候冻结数量为 143,719,502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鉴于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 100,519,652
股股份,因此上表本次解冻股份数按目前持股数填写。上表的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不包括多轮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司法冻结后,新华联控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处于多轮司法轮候冻结状态,冻结股数为 100,519,652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