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1–004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6 年 6 月 21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 日、2016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届满,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16 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6 年 7 月 6 日至 2016 年 7 月 18 日期间,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累计买入科达制造股票 5,221,000 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 0.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存续期限为 60 个月,自公
司标的股票登记至该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该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已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届满,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届满。
2、根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自 2016 年 7 月 26 日起持有科达制造 10,442,000 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 0.74%。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科达制造 10,442,000
股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5%。
二、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方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公司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60 个月,自公司标的股票登记至当
期持股计划名下时(2016 年 7 月 18 日)起计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 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1、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若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不展期的,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 4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下列事项进行授权: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
2、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事宜;
4、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实施年度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相应调整;
5、授权董事会解释和修订《201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规则》;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