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6-035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清洁燃煤气化系统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8.44%)于2016年5月12日与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模块化梯级回热式清洁燃煤气化系统及相关配套装置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5,188万元人民币。
合同类型:工程总承包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具体生效时间以定金到位时间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发包方土建工程交付,满足进厂安装条件开始,承包方须在120天内完成煤气化装置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上述合同对公司2016年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通过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自有技术与设计,为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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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山西省交口县温泉乡提供并安装40kNm/h模块化梯级回热式清洁燃煤气化系统及相关配套装置。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杜兴家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交口县温泉乡范石滩村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氢氧化铝超细粉及深加工项目筹建相关服务。
3、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企业持续发展能力良好。
4、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关联关系,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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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40kNm/h模块化梯级回热式清洁燃煤气化系统项目。
2、工程地点:山西省交口县温泉乡
3、合同价格:人民币5,188.00万元
4、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5、合同工期
自发包方土建工程交付,满足进厂安装条件开始,承包方须在120天内完成煤气化装置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6、结算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其中,至承包方施工人员及煤气化装置主框架材料进场,累计支付合同总额30%;承包方协助发包方办理另70%款项的融资租赁手续。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本合同的工期安排,预计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公司2016年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2、本次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工程总承包合同,是对公司清洁燃煤气化业务技术与综合服务优势的肯定,对该业务后期市场推广将产生积极示范效应;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项目不能如期交付、通过验收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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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集团山西交口兴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kNm/h模块化梯级回热式清洁燃煤气化系统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