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洁能 公告编号:2015-079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清洁粉煤气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科达洁能”)与全资子公司信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成国际”)、控股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68.44%,以下简称“安徽科达洁能”)签订了清洁粉煤气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由安徽科达洁能向信成国际提供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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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kNm/h清洁粉煤气化装置,合同金额为759万美元;同时,信成国际与印度尼西亚PT.JUISHININDONESIA公司(以下简称“JUISHIN”)签订了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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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述1套40kNm/h清洁粉煤气化装置出售给JUISHIN,合同金额为825.9万美元(含利息及保费)。
一、广东科达洁能、信成国际、安徽科达洁能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项目内容:合同各方就印度尼西亚JUISHIN陶瓷厂1×40kNm3/h清洁粉煤气化装置的建设内容包括全厂土建工程以及过程单元、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的机电安装工程、调试与试车等;
2、合同价格:合同总价759万美元;
3、付款方式:信成国际将在每批次出货后60天内支付相应款项(报关金额);4、交货日期:收到定金后180天具备调试试运行条件;
5、最终使用地点:印度尼西亚;最终使用客户:PT.JUISHININDONESIA二、信成国际(卖方)、JUISHIN(买方)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价格:合同总金额为825.9万美元(含利息及保费);
2、合同生效条件:卖方收到买方定金之日为合同生效日;
3、付款方式:每笔出运货物的货值金额,在出运提单日后的210天、240天、270天(如此类推)分十八期等额支付,且第一期需同时支付该笔出运提单日后180天的利息。
4、交货时间:收到定金后180天具备调试试运行条件;
5、设备保证期:卖方为合同设备提供的机械保证期为从签署验收证明之日起12个月,或者由于买方的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安装调试,则卖方为合同设备提供的保证期为从首笔货物运发之日起的18个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目前,信诚国际已经收到了合同约定的定金,合同已经生效,预计本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公司2015年和2016年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2、本项目为公司清洁燃煤气化业务在国际市场上的首笔订单,是公司国际业务在快速发展历程中多业务领域的重大突破,对公司清洁燃煤气化业务和国际业务的发展都具有标志性意义和较强的示范效应;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信成国际和JUISHIN签订的合同尚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核准,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为此,公司前期已充分做好沟通工作,确保该合同符合相关规定;
2、本项目实施地点为印度尼西亚,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环境、人文、法律等地域差异造成的信息不对等、沟通不畅等问题。为此,公司将在上市公司层面安排熟悉印度尼西亚市场的业务人员和项目团队进行对接,合理防范和规避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科达洁能、信成国际、安徽科达洁能签订的清洁粉煤气化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信成国际、JUISHIN签订的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