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496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编号:临 20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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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公司现有董事 9 人,
参加会议 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独立董事需在股
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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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邵
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次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邵
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会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邵
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及<2021 年度
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2020 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
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年薪(万元,税前)
1 方朝阳 董事长 96.20
2 孙关富 执行董事长 81.00
3 裘建华 董事、总裁 96.00
4 陈国栋 董事 12.00
5 陈水福 副总裁 56.30
6 潘吉人 副总裁 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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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中华 副总裁、总工程师 71.92
8 洪国松 副总裁 64.62
9 张泉谷 副总裁 88.64
10 沈月华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6.00
11 王爱民 副总裁 62.50
12 齐三六 财务总监 35.00
*13 张磊 副总裁 4.80
注:张磊于 2020 年 4 月 7 日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另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制定了《2021 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方朝阳先生、
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陈国栋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墙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方朝阳
先生、孙关富先生、裘建华先生、孙国君先生、陈国栋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独立董事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核心团队激励试点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邵
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时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邵
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方二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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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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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