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91 公司简称:龙元建设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龙元建设 600491 未变更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丽 罗星
电话 021-65615689 021-65615689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 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
大楼 大楼
电子信箱 stock@lycg.com.cn stock@lycg.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63,983,852,865.70 62,537,525,101.18 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801,288,118.72 11,374,781,012.62 3.7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0,298,528,808.14 10,052,237,110.51 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9,225,918.30 381,358,335.67 7.31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39,068,121.46 376,492,002.96 -9.94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84,658,927.79 94,899,318.45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53 3.52 增加0.01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7 0.25 8.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7 0.25 8.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5,85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赖振元 境内自 27.06 413,895,952 0 质押 278,194,748
然人
赖朝辉 境内自 8.10 123,864,500 0 质押 85,850,000
然人
赖晔鋆 境内自 4.01 61,273,698 0 质押 32,710,000
然人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华 其他 4.00 61,136,006 0 无 0
能信托·嘉会 9 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郑桂香 境内自 2.54 38,828,700 0 质押 16,806,800
然人
信达澳银基金-浙商银行- 其他 2.29 35,072,777 0 无 0
信达澳银基金-定增 26 号资
产管理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2.14 32,730,297 0 无 0
华润信托·华颖 11 号单一资
金信托
中信保诚基金-中信银行- 其他 1.93 29,539,230 0 无 0
中信保诚基金定丰 83 号资产
管理计划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其他 1.78 27,229,376 0 无 0
华润信托·华颖 10 号单一资
金信托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兴 其他 1.47 22,486,603 0 无 0
业信托-龙元建设 1 号员工
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位股东之间,赖振元和郑桂香为夫妻关系,赖振
元和赖晔鋆为父女关系,赖振元和赖朝辉为父子关系。其
他资产管理计划情况详细请参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
临 2018-032 号《龙元建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
本变动公告》。除前述情况外,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之间是否属于
《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公司无优先股
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