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PPP项目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0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
安义县城市建设(2016)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11月22日和2016年12月1日分别披露了《龙元建设关于
安义县城市建设(2016)PPP项目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和《龙元建设关于中标
安义县城市建设(2016)PPP项目的公告》,公司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
近日公司、江西省安义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安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安义县城市建设(2016)PPP项目合同》,,该项目暂估总投资约26.74亿元,项目合作期10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相关主体概况
1、甲方:安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为经安义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本项目的实施机构。
2、乙方:
乙1方:江西省安义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1方为经安义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乙2方: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2方为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资本方。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安义县城市建设(2016)PPP 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本项目合作范围包括北外环路、西外环路、凤凰大道南延、城市路网改造、潦河南岸棚户区改造、潦河北岸旧城改造、农贸市场综合体、六馆一中心以及一河两岸景观等十个子项目。
签署PPP项目合同公告
2、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不超过11年,其中,单项工程建设期原则上不
超过2年,全部单项工程建设期总体跨度原则上不超过3年,各单项工程运营期
不超过8年。年运维绩效服务费为 11,942,900元。
三、合同双方主要的义务和责任
甲方:
1、负责所有项目前期工作(含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
2、负责征地拆迁(含管线迁移)和净地移交;
3、协调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本项目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匹配本项目建设进度及年度计划安排等;
4、组织设计、监理单位控制工程建设的规模、标准和投资,对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审核认定;
乙方:
1、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承担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的费用和风险;
2、按照安义县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及合同约定完成相应的投资建设;
3、按合同约定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及移交维修保函;严格按照法律及合同规定进行运营,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各子项目设计使用年限已经覆盖子项目的运营期,按照设计规范,各子项目在本合同运营期内在日常管理维护下应该能够满足正常使用需要,不需要进行设施的大修改造,如政府决定需要大修的,由政府另行委托实施。合作期满,将项目资产无偿转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履行将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经
验,对公司经营业务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1、在本项目合作期限内,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 签署PPP项目合同公告
性风险;
2、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