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关于对《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咨询函》的复函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贵司沪鹏股董字[2024]021、022号文收悉,现就所询问题答复如下:
经我司及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自查,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
对贵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我司及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先生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
买卖贵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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