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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欣资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鹏欣资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69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鹏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珈基金”)于2021年8月9日与江苏力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泰锂能”或“目标公司”)的股东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对力泰锂能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鹏珈基金持有力泰锂能23%股份。2021年11月19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与力泰锂能原股东之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50,758,200元受让其所持有力泰锂能的共计人民币5,900,000元注册资本,对应力泰锂能15.57%的股权。公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方案,并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同日,宁德时代与鹏珈基金及力泰锂能其他股东签订《关于江苏力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拟以人民币362,113,300元认购力泰锂能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人民币42,094,000元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19,3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同意本次增资方案,并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在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鹏珈基金持有力泰锂能的股权由23%变更为10.896%。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和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0)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鉴于宁德时代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鹏珈基金持有的力泰锂能 10.896%股权
(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发起股权收购要约,鹏珈基金与宁德时代于近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鹏珈基金拟将其持有的力泰锂能 10.896%股份,以人
民币 10,133.62 万元转让给宁德时代。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受让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上海鹏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股权转让

  1、双方同意,转让方按照目标公司整体 93,000 万元的估值,将其持有的目标股权转让予受让方,受让方依本协议之约定受让该等股权,目标股权转让对价为 10,133.6167 万元。

  2、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全力配合目标公司就本次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目标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签署公司决议、章程修改等文件。

  3、双方同意,受让方按照指定的方式分三期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双方同意并确认,如因监管机构要求办理工商变更以缴纳税费为前提,受让方将为转让方代缴相应税费,前述代缴税费在受让方支付第一期转让对价时予以扣除,即受让方实际需向转让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对价金额为第一期转让对价扣除已代缴税费(如有)后的金额。

  (二)协议转让

  1、除非事先得到他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部分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三)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需双方配合准备申报材料、盖章等事宜,双方应当合理地积极配合,不得拖延,由此造成他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本协议一方违约以致本协议并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违约引起的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如果双方违约,违约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那部分责任。

  3、如本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或认定为无效,本条仍然有效。

  (四)变更和修改

  1、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本协议的变更和修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五)完整协议


  1、本协议形成了双方之间关于目标股权转让事宜的完整的协议,取代了双方之间在此之前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应依赖并且无权依赖该等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或合同。

  (六)生效及文本

  1、本协议自转让方签字并盖章且受让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鹏珈基金将不再持有力泰锂能的股权。本次交易将对公司后续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预计实现投资收益约 3,059.87万元,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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