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0 股票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44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欣资源”)本次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 次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鹏欣(集团)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31 号) 核准,鹏欣资源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西藏智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风格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逸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183,431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699,999,991.9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138,215.92 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86,861,776.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
(2017)230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 与开户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元)
1 鹏欣环球资源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3379807000122 347,036.23
股份有限公司 司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鹏欣环球资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2 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7020158000008390 175,461.72
营业部
3 鹏欣环球资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301013800164888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司深圳分行罗湖支行
上海鹏欣矿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4 投资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7020158000008404 14,996,195.27
营业部
5 上海鹏欣矿业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3380965000108 52,946,050.05
投资有限公司 司南京分行城南支行
6 上海鹏欣矿业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37860800101169499 31,555,128.14
投资有限公司 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鹏欣国际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7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NRA97020014101000000 3.71
营业部
Shituru
8 Mining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NRA18231488000007467 217.33
Corporation 司上海南汇支行
SAS
合计 - - 100,020,092.45
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募
集资金专户的公告》,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 90,000.00 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归还情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及截至 2022 年 4 月30 日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 变更后投资金 累计实际投入
金额 额 金额
1 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 93,900.00 93,900.00 0
2万吨/年阴极铜生产线项目
对鹏欣矿投增资,用于新建
2 7,000吨/年钴金属量的氢氧 49,600.00 49,600.00 49,958.16
化钴生产线项目
3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22,000.00 24,649.47 24,649.47
4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 4,500.00 1,850.53 1,850.53
用和相关税费
合计 170,000.00 170,000.00 76,458.16
注:1、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并在全球范围内持续蔓延,公司新建 2 万吨/年阴极
铜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非洲的刚果(金),受海外疫情持续蔓延的不利因素影响,公司在当地的大型生产线设备购置、土建施工均面临较大风险,从而导致该项目出现搁置,且由于新冠疫情病毒的持续变种,奥密克戎毒株的高度传染性,在全球范围内仍然尚无可消灭新冠病毒的办法或方案,较长时间的项目搁置将对公司新建阴极铜生产线项目的经济效益及可行性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导致该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未来如涉及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项目 4,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920.81 万元(含利息与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公司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运营成本。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综上,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鉴于上市公司新建 2 万吨/年阴极铜生产线项目存在搁置的情形,该募投项目建设存在不确定性,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提示上市公司需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未来如涉及募投项目变更,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