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0 证券简称:鹏欣资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66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共计 500
万美元(大写伍佰万美元整)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资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以下简称:“SMCO”)于近日与 ECOBANK DRC SA(以下简称:“ECOBANK”)银行签署了《贷
款协议》,SMCO 向 ECOBANK 银行申请了 500 万美元(大写伍佰万美元整)贷款。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签署《自主担保函》,为 SMCO 向 ECOBANK 银行申请的贷款
额度做出担保,担保自保函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9 亿元;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 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6 亿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 2021-019)。2021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0)。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500万美元(大写伍佰万美元整),在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SAS)
注册地点:N°5961, Avenue Chemin Public, Quartier Joli Site, Commune
de Shituru, Likasi, D.R.Congo(刚果金利卡西市利卡西镇美丽街社区工地大道5961号)
法定代表人: 何寅
经营范围: 开采希图鲁矿床, 对该矿床开采的矿物进行金属处理,以生产铜、钴、各类金属并销售此类产品。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4.51 46.02
负债总额 43.05 43.66
资产净额 1.46 2.36
流动负债总额 42.73 43.66
营业收入 13.64 11.45
净利润 -1.90 0.93
注:上表中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上海鹏欣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鹏欣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PENGXIN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100%
东方华银控股有限公司
EAST CHINA CAPITAL HOLDINGS LIMITED
72.5%
希图鲁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SHITURU MINING CORPORATION SAS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担保书为刚果民主共和国 ECOBANK 银行向希图鲁矿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总额为 500 万美元的贷款提供担保。
2、担保金额最高为 5,000,000 美元。被担保人支付的任何款项都将减少担保金额。
3、该自主担保将从 2021 年 9 月 30 日开始生效,只要被担保人在银行账面
上有未偿还的款项,该担保就会一直有效。在担保人收到受银行签发的证明,表明债务人应付给银行的金额,加上利息、成本、税收和佣金已全部偿还后,该担保将自动且完全失效。
4、该自主担保受OHADA条款统一法关于担保人组织的规定的约束。如果因解释和/或执行本自主担保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在一方通知另一方的争议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法友好解决,则将移交刚果民主共和国金沙萨/贡贝上诉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法院予以解决。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处于风险可控的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SMCO持续、快速、健
康发展,董事会同意为SMCO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2,086.268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45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美金 6,420 万元。
控股子公司对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500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美
元汇率 6.4854)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