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津药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3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 19 号津药药业办公楼四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2,435,7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6.898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华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是否是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郭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徐晓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霍文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王春丽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622,435,7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选
权的比例(%)
2.01 董事候选人:徐华 622,409,980 99.9958 是
2.02 董事候选人:郭珉 622,409,980 99.9958 是
2.03 董事候选人:李书箱 622,409,980 99.9958 是
2.04 董事候选人:徐晓阳 622,409,980 99.9958 是
2.05 董事候选人:朱立延 622,409,980 99.9958 是
2.06 董事候选人:刘浩 622,409,980 99.9958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霍文逊 622,409,980 99.9958 是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边泓 622,409,980 99.9958 是
3.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喆 622,409,980 99.9958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 否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4.01 监事候选人:赵炜 622,409,980 99.9958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9,699,33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2.01 董事候选人:徐华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2.02 董事候选人:郭珉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2.03 董事候选人:李书箱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2.04 董事候选人:徐晓阳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2.05 董事候选人:朱立延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2.06 董事候选人:刘浩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3.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霍文逊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3.02 独立董事候选人:边泓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3.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喆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4.01 监事候选人:赵炜 9,673,531 99.7340 0 0.0000 0 0.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立武律师、郭筱畅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孙立武律师、郭筱畅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长实律见字[2023]65 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
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