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津药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 19 号津药药业办公楼四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23,741,3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6.891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代理董事长刘欣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是否是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霍文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李书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董事朱立延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监事陆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监事崔志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王春丽女士出席会议,高管郑秀春女士、武胜先生、王学章先生
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23,433,880 99.9507 307,500 0.0493 0 0.0000
2、 议案名称: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23,433,880 99.9507 307,500 0.0493 0 0.0000
3、 议案名称:2022 年度财务决算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23,433,880 99.9507 307,500 0.0493 0 0.0000
4、 议案名称: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23,433,880 99.9507 307,500 0.0493 0 0.0000
5、 议案名称: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23,433,880 99.9507 307,500 0.0493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623,433,880 99.9507 307,500 0.0493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普通股股东 612,736,44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5%普通股股东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下普通股股东 10,697,431 97.2057 307,500 2.7943 0 0.0000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180,000 66.8151 89,400 33.1849 0 0.0000
市值 50 万以上普通股
10,517,431 97.9684 218,100 2.0316 0 0.0000
股东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1 年度利润分
4 10,697,431 97.2057 307,500 2.7943 0 0.0000
配预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
6 10,697,431 97.2057 307,500 2.7943 0 0.0000
事务所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立武律师、侯玺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孙立武律师、侯玺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长实律见字[2023]52 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