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2-03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完善。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 第十三条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
企业、技术服务及咨询、压力容器设计(取 委托生产;兽药生产;化妆品生产;食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食 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品添加剂生产;化工产品(含津(开发) 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危化经字〔2019〕0003 号《危险化学品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无储存设施经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营;限分支机构经营:化学原料药、原料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药、无菌原料药、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化妆品、生物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油及相关技术和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限分 转让、技术推广;中药提取物生产;专支机构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限分支机 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构经营:中西制剂药品生产(以上经营范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发酵过程优化技术
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第二类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三类非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特种设备出
租;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
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机构,
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
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公司为
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第五章 党组织 第五章 党的组织
第九十六条 建立公司党委、纪委,党委
和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数,按照上 第九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级党组织的批复设置,公司党委和纪委的
书记及委员的产生或任免,按照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设立中共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执行,并按照要求配备其他专职党务工作
人员。 有限公司委员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
第九十七条 党委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
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实。主要体现在: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 第九十六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支持公司 有关规定,按上级党组织批复选举和产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
使职权,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科学 生公司党委的书记、副书记以及委员会民主的决策机制;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 委员。
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管理教育监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的职权:
督,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促进权
力依法按规运行;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履行保证监
(五)加强对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
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 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公司的贯展工作。
第九十八条 党委集体研究讨论是董事 彻执行;
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
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 (二)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
第九十九条 党委研究决策公司下列事 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参与公司重大问题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的决策;
上级党组织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 (三)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组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
的事项; 织职工代表大会的开展,充分调动职工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司干部进
行任免和奖惩或按一定程序向董事会、总 工作和参与积极性;
经理推荐人选;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人
选进行考察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四)加强公司统一战线和群团等工作方
面的事项; 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并领
(五)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大事
项。 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并为其开
第一百条 党委参与决策公司下列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 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的 (五)研究讨论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制定;
(三)公司生产经营方针的制定; 的事项。
(四)公司资产重组、产权变动、资本运
作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特别是涉及“三
重一大”“四资一项目”和担保、抵押等方
面的事项;
(五)公司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
的制定和修改;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
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所属企业
的设立和撤销;
(七)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
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
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制定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
涉及公司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
措施;
(十)其他应由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一百○一条 党委议事一般以会议的
形式进行。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会议表
决程序等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行。
经上述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条款编号及引用前文条款编号等 作相应调整,《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后的内容最终以工商 部门核准为准。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 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 8 月)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