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22-029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药股份”)2019 年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届满。由于市场竞
争加剧,导致公司业绩指标的增长受到影响,2021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要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同时王辉等 9 人因工作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需全部回购注销。
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8 月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及其他相关议案。
3.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4.2019 年 10 月 1 日,公司披露间接控股股东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
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天药药业股权激励方案的批复》(津医药人力﹝2019﹞17 号)。
5.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6.2019 年 11 月 15 日,天药股份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1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20,000 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1,100,906,680 股。
9.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1,100,786,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0.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440,000 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 1,100,346,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1.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回购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00,000 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 1,100,046,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减少至 1,096,362,680 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5 月 15 日
2.授予价格:2.31 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激励的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监事。
4.授予人数及数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 138 名激励对象授予 9,020,000 股限制性股票。
5.股权激励的有效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 24 个
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满 24 个月起为激励计划的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
解锁期 解锁时间 解锁数量占获授
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 自首期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期 4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 自首期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期 30%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锁期 自首期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期 30%
授权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1.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条件完成情况如下:
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净 2021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19 年增长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且不低于同 -77.54%,低于 16%,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基数,净资产收 2021 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1.09%,低于益率不低于5.34%,且不低于同行业平 5.34%,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
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 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
入90%以上 重为 99.64%,业绩考核目标完成。
说明:(1)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2)目前对标企业中延安必康(002411.SZ)、吉药控股(300108.SZ)尚未披露 2021 年年报,暂无法确定本公司在对标企业所处的分位值水平。
2.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
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二)离职”相关条款的规定,鉴于王辉等 9 人因工作调整等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需全部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 119 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11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984,000 股,同时回购注销因工作调整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 9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700,000 股。以上合计 3,684,000 股。详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 本期回购注 回购注销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销数量 量占原有限
(股) (股) 制性股票总
量的比例
1 刘欣 代理董事长、总经理 160,000 64,000 40%
2 王立峰 董事、副总经理 120,000 48,000 40%
3 郑秀春 财务总监 120,000 48,000 40%
4 武胜 副总经理 120,000 48,000 40%
5 王淑丽 总工程师 120,000 48,000 40%
6 王春丽 董事会秘书 120,000 48,000 40%
核心技术人员、经营和管理骨干 6,700,000 2,680,000 40%
(合计113人)
离职人员 700,000 700,000 100%
(合计9人)
合计 8,160,000 3,684,000 /
(三)本次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0 年度利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