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9-050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意见及激励对象岗位变化,天津天药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药股份”)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公司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已经披露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并形成《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计划主要修订内容
1、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
修订前: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共 1,084
万股公司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8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9928%;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0 万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额度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总股本比
(万股) (%) 例(%)
1 张杰 代理董事长、总经理 16 1.4760% 0.0147%
2 李静 董事 16 1.4760% 0.0147%
3 袁跃华 董事 16 1.4760% 0.0147%
4 任石岩 董事、财务总监 12 1.1070% 0.0110%
5 姚克挺 董事、副总经理 12 1.1070% 0.0110%
6 王立峰 董事、副总经理 12 1.1070% 0.0110%
7 刘浩 副总经理 12 1.1070% 0.0110%
8 武胜 副总经理 12 1.1070% 0.0110%
9 王淑丽 总工程师 12 1.1070% 0.0110%
10 王春丽 董事会秘书 12 1.1070% 0.0110%
核心技术人员、经营和管理骨干 952 87.8229% 0.8719%
(合计155人)
合计 1,084 100% 0.9928%
修订后:
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共 1,044
万股公司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44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956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0 万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额度 占授予总量比例 占总股本比
(万股) (%) 例(%)
1 张杰 董事长 16 1.5326% 0.0147%
2 李静 董事 16 1.5326% 0.0147%
3 袁跃华 董事 16 1.5326% 0.0147%
4 郑秀春 财务总监 12 1.1494% 0.0110%
5 姚克挺 董事、副总经理 12 1.1494% 0.0110%
6 王立峰 董事、副总经理 12 1.1494% 0.0110%
7 武胜 副总经理 12 1.1494% 0.0110%
8 王淑丽 总工程师 12 1.1494% 0.0110%
9 王春丽 董事会秘书 12 1.1494% 0.0110%
核心技术人员、经营和管理骨干 924 88.5057% 0.8462%
(合计152人)
合计 1,044 100% 0.9561%
修订原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郑秀春女士被聘
任为公司财务总监。原激励对象任石岩、刘浩、王欣因工作变动调整原因,陈建
柱因退休原因,不再具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经公司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将上述人员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去除。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中的相关内容已同步做出修订。
2、激励计划的解锁条件
修订前:
(三)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净资产
第一个解锁期 收益率不低于5.34%,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净资产
第二个解锁期 收益率不低于5.55%,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6%,净资产
第三个解锁期 收益率不低于5.75%,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
分位值;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90%以上。
上述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在股权激励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行为,新增加的净资产可不计入当年以及未来年度净资产增加额的计算。
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若解锁条件未达成,则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注: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权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及激励对象行使权利时的业绩目标水平应对照同行业平均业绩(或对标企业业绩)水平。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天药股份属于“C27 医药制造业”,公司对标企业选取与天药股份主营业务较为相似的,且综合实力、收入规模、发展趋势等方面相近的 A 股上市公司,同时考虑经营结构稳定性和经营规模可比性等,剔除了变动幅度异常样本后得出。
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同行业或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备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良好(A)、合格(B)、不合格(C)三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评价表
考核结果 良好(A) 合格(B) 不合格(C)
标准系数 1.0 0.8 0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才具备限制性股票当年度的解除限售资格,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B),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锁额度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C),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额度,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修订后:
(三)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 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9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净资产
第一个解锁期 收益率不低于5.34%,且上述指标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