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5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 PT Voksel Electric Tbk 公司要约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2023 年 12 月 22 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亨通
光电”)全资子公司亨通光电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国际”)支付现金以 403,564,187,370 印尼卢比(根据交割日汇率(印尼卢比兑人民币汇率 2174.3:
1),折合人民币约 18,560.65 万元)的对价购买 1,785,682,245 股 PT Voksel
Electric Tbk(以下简称“Voksel”)股份,约占其已发行股份的 42.97%。截止
2023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持有 Voksel 股份比例达到 73.05%,共计 3,035,682,245
股(具体详见亨通光电:2023-095)。根据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第9/POJK.04/2018号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对Voksel的持股比例已超过50%,触发对 Voksel 剩余股份的强制要约收购(以下简称“本次强制要约收购”)。
本次强制要约收购开始于 2024 年 2 月 6 日,结束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公司
合计收购 Voksel 690,038,075 股,占 Voksel 总股本的 16.6%,收购成本总计
155,948,604,950 印尼卢比(根据交割日汇率(印尼卢比兑人民币汇率 2165.3:1),折合人民币约 7,202.17 万元)。完成本次强制要约收购后,公司持有 Voksel
股份比例上升至 89.66%,共计 3,725,720,320 股。Voksel 股份交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完成,光电国际将持股情况报告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报送 OJK(印度尼西亚
金融服务管理局)。
根据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第 9/POJK.04/2018 号条例的规定,为保持Voksel 上市公司地位,Voksel 公众股的持股比例不得少于 20%,即公司持有Voksel 的股份比例不能超过 80%;若强制要约收购完成后不符合上述持股比例的规定,印度尼西亚金融服务管理局将给予 2 年的改正期,即公司可以在 2 年过渡期内对 Voksel 的持股比例减至 80%以下。本次强制要约收购的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 Voksel 股份比例达到 89.66%,公司计划在上述规定时限内通过适当方
式以满足维持 Voksel 上市公司地位所需的公众股比例要求。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