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0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社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光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光导”)、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力缆”)、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线缆”)、江苏亨通电力特种导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特导”)、江苏亨通电力智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智网”),分别与亨通慈善基金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以定向捐赠的方式分别向亨通慈善基金会捐赠 200 万元人民币、40 万元人民币、80 万元人民币、150 万元人民币、15 万元人民币、15万元人民币,并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给吴江区慈善基金会;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为亨通慈善基金会的副理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的夫人钱丽英女士为亨通慈善基金会的理事;公司财务总监吴燕女士为亨通慈善基金会的理事;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除此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力缆、亨
通线缆、亨通特导、亨通智网分别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捐赠
250 万元人民币、80 万元人民币、140 万元人民币、15 万元人民币、15 万元人
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分别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常熟市慈善基金会、新疆克州阿克陶县财政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财政局分别捐赠 5万元人民币;亨通光导、亨通线缆分别向亨通慈善基金会捐赠 35 万元人民币、1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回馈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公司与亨通光导、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亨通智网于近日分别与亨通慈善基金会签订《定向捐赠协议》,以定向捐赠方式向亨通慈善基金会分别捐赠 200 万元人民币、40 万元人民币、80 万元人民币、150 万元人民币、15 万元人民币、15 万元人民币,并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将该笔款项定向捐赠给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捐赠款主要用于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注册登记批准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慈善公益事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为亨通慈善基金会的副理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的夫人钱丽英女士为亨通慈善基金会的理事;公司财务总监吴燕女士为亨通慈善基金会的理事;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除此次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亨通力缆、亨通线缆、亨通特导、亨通智网分别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吴江区慈善基金会捐赠
250 万元人民币、80 万元人民币、140 万元人民币、15 万元人民币、15 万元人
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华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分别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常熟市慈善基金会、新疆克州阿克陶县财政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勒县财政局分别捐赠 5万元人民币;亨通光导、亨通线缆分别向亨通慈善基金会捐赠 35 万元人民币、100 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亨通慈善基金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也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亨通慈善基金会,2011 年 2 月由国家民政部批准设立。
法定代表人:崔国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717829182E
社会组织类型:非公募基金会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市松陵镇经济开发区中山北路古塘路口
经营范围:扶危济困、助残助学、公益捐助、社会福利建设、抗灾赈灾。
原始基金数额:伍仟万元整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为亨通慈善基金会的副理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的夫人钱丽英女士为亨通慈善基金会的理事;公司财务总监吴燕女士为亨通慈善基金会的理事;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总金额为 500 万元人民币。社会捐赠的额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亨通慈善基金会向吴江区进行社会慈善捐赠,旨在统一捐赠途径,提高公司在社会慈善活动中的整体影响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济弱扶贫,回馈社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