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8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7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购买的最高价为 13.42 元/股、最低价为 13.1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8,119,399.0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23 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即从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2023 年 11 月 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亨通光电:2023-063、2023-071 号)。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3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实施首次回购股份 1,120,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
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亨通光电:2023-075 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7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购买的最高价为 13.42 元/股、最低价为 13.13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8,119,399.0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