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周朝宝先生、程元怀先生、叶道正先生、张小宁先生、苗永宝先生和刘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琰女士、温步瀛先生和童建炫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拟任董事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拟任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情形。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规范,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琰、吴玉姜、温步瀛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