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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2 沪市 中国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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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82:中国动力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6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2018-009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 1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董事金焘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纪武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4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4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7 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231.47 亿元,同比增长 3.77%,营业成本 191.61亿

元,同比增长 3.45%,利润总额 15.50 亿元,同比增长 20.6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12.02亿元,同比增长11.97%。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1-12月实现合并归属

母公司净利润1,201,742,530.91万元。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734,070,872.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60,686,741.38元,超过合并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的30%。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4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4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 2017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4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4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年 4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何纪武、刘宝生、华伟、张德林、童小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意见认为:(1)公司 2017 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程序规范,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交易金额未超出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关联交易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之前已将 2018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我们审阅,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且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何纪武、刘宝生、华伟、张德林、童小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1、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同意 2018 年度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

及与其他关联人之间的销售金额上限为(不含税)90亿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3、同意 2018 年度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集团”)

及与其他关联人之间采购商品金额上限为(不含税)95亿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4、同意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控股子公司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上限,同意2018年度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2018年度日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5、同意 2018 年度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的其他类别关联交易(包括

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和设备租赁)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上限的议案》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2018年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进行了预计,预计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中国动力关于2018年度为所属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1)本次对外担保的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其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该等担保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利用的合理需要,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2)本次对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6亿元授信额度的担保。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国船柴、武汉船机)提供合计不超过 15 亿元授信

额度的担保。

    关联董事何纪武、刘宝生、华伟、张德林、童小川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7年度薪酬的议

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该等薪酬安排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宝生、张德林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中涉及董事、监事2017年度薪酬的部分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18年度合并报表进行审计并

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准则的规定,完成了公司2017年的年度审计工作,其审计时间充分、人员职业素质高、执业能力与风险意识强,出具的审计报告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其审计结论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2)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