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81 公司简称:双良节能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9,503,422.23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712,749,581.45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配561,198,375.30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1,054,628.38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1,382,549,773.57元。公司拟以截止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双良节能 600481 双良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磊 凌亦奇
电话 0510-86632358 0510-86632358
办公地址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 江苏省江阴市利港镇
电子信箱 600481@shuangliang.com lingyq@shuangliang.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3,451,031,175.74 21,943,394,969.33 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910,696,539.20 6,828,695,455.95 1.20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2,128,423,203.03 4,296,437,240.21 182.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17,945,066.51 353,329,808.60 74.8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547,718,738.27 337,237,528.08 62.4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72,225,154.20 -601,445,229.15 -28.39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8.75 13.67 减少4.92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321 0.2171 52.9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321 0.2171 52.9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8,31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双良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17.61 329,370,517 无
人
上海同盛永盈企业管理中心 境内非
(有限合伙) 国有法 16.46 307,894,203 无
人
境内非
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 国有法 9.00 168,367,210 无
人
魏巍 境内自 2.57 48,103,671 未知
然人
北京京能能源科技并购投资 未知 1.45 27,215,631 未知
基金(有限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1.22 22,871,913 未知
境内非
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有法 1.04 19,392,000 无
人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 0.85 15,817,166 未知
人
缪双大 境内自 0.78 14,607,722 无
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 未知 0.70 13,024,053 未知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十名股东中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盛永盈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利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
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互为关联方,拥有共同的终极自然
人股东缪双大先生。公司未知除上述关联股东外的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