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80 公司简称:凌云股份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 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 、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 全 体董事出席董 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 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 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凌云股份 600480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超 王海霞
电话 0312-3951002 0312-3951002
办公地址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电子信箱 lichao@lygf.com wanghaixia@lygf.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7,042,460,600.78 16,008,737,137.72 6.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829,705,794.29 4,717,127,069.95 2.39
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7,886,737,970.94 5,491,064,128.06 43.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5,349,669.69 -32,640,447.92 514.67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19,419,464.19 -46,149,830.32 358.76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52,013,625.53 -509,394,603.67 89.79
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4 -0.71 增加3.55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06 4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06 400.00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 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9,47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3.47 256,159,956 0 无 0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2.77 97,695,855 0 无 0
宁波宝盛大昌国际贸易有限 未知 2.21 16,939,369 0 无 0
公司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2 13,164,503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未知 1.57 11,999,482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未知 1.19 9,099,980 0 无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 未知 0.76 5,780,925 0 无 0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实远见精选两年持有期混合 未知 0.70 5,349,311 0 无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 未知 0.66 5,014,636 0 无 0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 未知 0.63 4,821,723 0 无 0
投资基金
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同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
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
行动人。
表决权 恢复的优 先股股 东及持 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 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8 凌工业
2018 年度第一期 MTN001 101801037 2018-09-04 2021-09-06 500,000,000.00 4.78
中期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58.35 57.3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4.84 10.21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 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 情 况有重大影响 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