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9 证券简称:千金药业 公告编号:2020-01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 801 号千金药业三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3,214,3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1.83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端预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李葵先生、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宋晓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3、董事会秘书谢爱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余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9,048,661 96.8729 124,000 0.0930 4,041,693 3.0341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9,045,461 96.8705 124,000 0.0930 4,044,893 3.0365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9,040,361 96.8667 124,000 0.0930 4,049,993 3.0403
4、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33,090,354 99.9069 124,000 0.0931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9,040,361 96.8667 124,000 0.0930 4,049,993 3.0403
6、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29,040,361 96.8667 124,000 0.0930 4,049,993 3.04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公司 2019 年度 9,667 69.8863 124,0 0.8963 4,041 29.2174
报告及摘要 ,525 00 ,693
2 公司 2019 年董 9,664 69.8631 124,0 0.8963 4,044 29.2406
事会工作报告 ,325 00 ,893
3 公司 2019 年财 9,659 69.8263 124,0 0.8963 4,049 29.2774
务决算报告 ,225 00 ,993
4 公司 2019 年利 13,70 99.1036 124,0 0.8964 0 0.0000
润分配方案 9,218 00
5 关于续聘会计 9,659 69.8263 124,0 0.8963 4,049 29.2774
师事务所的议 ,225 00 ,993
案
6 公司 2019 年监 9,659 69.8263 124,0 0.8963 4,049 29.2774
事会工作报告 ,225 00 ,993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建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