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8-05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杭
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杭萧
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核查<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4年7月14日,公司收到通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已对公司报送的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且无修订意见。
4、2014年9月1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
期股权激励计划》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4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确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 2014年 9月18 日,行权价格由 4.78 元调整为 4.75 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419 名调整为410 名,获授权益数量总计由1109万份调整为 1082.5 万份(首次授予 989万份,预留 93.5万份)。
6、2015年6月5日,因公司2014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3.61元每股,调整后的第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为1285.7万份 ,预留数量为121.55万份。
7、2015年7月16日,公司五届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预留部分121.55万份期权授予周子范等39人,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15年9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暨调整可行权数量的议案》,取消何萍、莫伟标等30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对其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共880,100予以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410人调整为380人,公司股票期权数量由 1285.7万份调整为 1197.69万份,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461,718份。实际行权数量为3,453,918股,新增行权股份已于2015年10月15日完成登记并于2015年10月21日上市流通。
9、2016年6月16日,因公司2015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
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3元/股,调整后首次授予尚未行权剩余三期数量为1089.8979万份;调整后预留部分行权价格为10.22元/股,预留数量为158.015万份。
10、2016年9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80名激励对象中有24人已离职,3人被免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并将对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剩余三期股票期权共737,009份予以注销,公司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由380人调整为353人,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剩余三期股票期权数量由 10,898,979份调整为 10,161,970份。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353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805,670份,行权价格为2.73元每股;实际行权人数为351人,行权数量为2,771,870股,新增行权股份已于2016年10月18日完成登记并于2016年10月25日上市流通。
11、2017年7月4日,因公司2016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04元/股,调整后
首次授予尚未行权剩余两期数量为943.6115万份;调整后预留部分行权价格为
7.8元/股,预留数量为205.4195万份。
12、2017年7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公司第二
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39名激励对象中12人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将对其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1,259,895份予以注销,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39人调整为27人,预留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054,195份调整为 794,300份。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8,386份,行权价格为7.80元/股;实际行权人数为27人,行权数量为298,386股,新增行权股份已于2017年8月2日完成登记并于2017年8月9日上市流通。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依据
1. 调整事由
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末股本总数1,374,420,61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7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645,977,689.72 元,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送股合计412,326,185股(每股面值1元),送
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86,746,801股。
2. 调整依据
根据《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公司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为每股的派息额;
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公司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
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
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
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三、调整内容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为 2.04 元/
股,预留部分本次调整前的行权价格为7.80元/股,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本次调整前剩余两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数量为9,436,115份(第一个
行权期实际已行权3,453,918份,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已行权2,771,870份),预
留授予部分本次调整前剩余两个行权期尚未行权的数量为476,580份。
根据上述行权价格和数量调整计算公式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计算
得出:
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P0-V) ÷(1+n)=(2.04-0.17)
÷(1+0.3)=1.44(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预留部分行权价格=
(7.8-0.17)÷(1+0.3)=5.87(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P0为调整前的
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送转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第二期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未行权部分数量 Q=Q0×(1+n)
=9,436,115×(1+0.3)= 12,266,950(份);调整后第二期股票期权预留未行
权部分数量=476,580×(1+0.3)=619,554(份)。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
权数量;n为每股送转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各激励对象的行权价格和数量同时做相应调整。
四、参考文件
1. 杭萧钢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 杭萧钢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