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2018-025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4月11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相关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768,016,397.92元人民币,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1,184,213,577.33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2017年末股本总数1,374,420,61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
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7元(含税),本次实际用于
分配的利润共计人民币645,977,689.72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
次送股合计412,326,185股(每股面值1元),送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786,746,801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
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17年度审计费用8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18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公司章程》。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4,420,616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86,746,801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7,442.061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137,442.0616万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8,674.6801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178,674.6801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更新稿)>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更新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杭萧钢构与四川省乐至县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钢结构住宅体系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共同投资钢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四川省乐至县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钢结构住宅体系(含钢管束住宅组合结构)合作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共同投资钢构公司,公司出资500万元,占共同投资钢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10%。
相关事项详见 2018-029《杭萧钢构关于与四川省乐至县福兴房地产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整影响2017年度利润表项目“资产处置收益”增加3,335,623.84元、“营业外收入”减少4,928,307.84元、“营业外外支出”减少1,592,684.00元;调整影响2016年利润表项目“资产处置收益”增加460,349.32元、“营业外收入”减少1,629,765.66元、“营业外支出”减少1,169,416.34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