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公告编号:2018-002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先生持
有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杭萧钢构”)599,944,72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65%,其中,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8,428,721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516,000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单际华先生持 有公司16,477,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公司副总裁王爱民先生持有公司3,954,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9%,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8,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56,100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银木及其一致行动人单际华先生,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28,000,000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 2.037%),其中单际华先生减持总数不超过其所持股份 48.55%,即8,000,000股,单银木先生减持总数不超过20,000,000股。副总裁王爱民先生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988,650股。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单银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单际华先生,公司副总裁王爱民先生关于其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的相关
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 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过去12个月减
持情况
股东姓 持股比 时 数量 价格
名 职位 持股数量 例% 股份来源 间 (股) (元)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各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未分配利润送股累积合计
416,489,783股;2014年度
非公开发行认购及后续年
董事 度资本公积金转增和未分
长、控 配利润送股累积合计
单银木 股股 599,944,721 43.65 118,300,000股;2015年7 未减持
东、实 月二级市场增持和后续年
际控制 度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未分
人 配利润送股累积合计
3,638,938股;2015年度非
公开发行认购及后续年度
资本公积金转增和未分配
利润送股累积合计
61,516,000股
控股股 全部为2014年度非公开发
单际华 东一致 16,477,500 1.20 行认购及后续年度资本公 未减持
行动人 积转增和未分配利润送股
累积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
1,098,500股,2015年度非
王爱民 副总裁 3,954,600 0.29 公开发行认购及后续年度 未减持
资本公积转增和未分配利
润送股累积合计2,856,100
股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股份数、比例及来源
序 减持计划
号 姓名 职务 最高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 占其持 减持股份来源
(股) 股本比例% 股比例%
2015年7月二级市
董事长、控股 场增持的3,638,938
1 单银木 股东、实际控 20,000,000 1.455 3.33 股和2014年度非公
制人 开发行认购
16,361,062股
控股股东一 2014年度非公开发
2 单际华 致行动人 8,000,000 0.582 48.55 行认购股份
3 王爱民 副总裁 988,650 0.072 25.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获授股份
合计 28,988,650 2.109
控股股东单银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单际华先生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2.03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两人合计任意连续90日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 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单银木先生通 过二级市场增持的3,638,938股股份减持不在该限制比例范围内)。
2、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停止减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确定。
5、减持原因:
单银木:归还股票质押贷款。
单际华:个人资金需求。
王爱民: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单银木先生、单际华先生、王爱民先生严格遵守有关股票锁定期及董监高在任职期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其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单银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单际华先生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王爱民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报备文件
单银木先生、单际华先生及王爱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