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 编号:临2014-038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贰拾
陆亿元整。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建设方付清预付款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工期分批确定,根据业主销售资金回笼情况分批建造。
确认开工后各批次现场有效施工期14个月完工,各年度5月1日以前开工的需
在2个年度内完工。首批1#2#3#7#8#楼需2015年10月末前竣工(首批1#2#3#7#8#
楼工程价款约6.5亿元)。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预计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
响。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一、境外工程施工风险;二、后续工程的执行及不可抗
力(详见公告第五部分、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4 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同亚洲中心建设有限公司(中
国香港)及BURD蒙古包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蒙古国)签署蒙古国乌兰
巴托市蒙古包棚户区改造钢结构住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根据相关
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不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前,公司已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经商处复函,对我司
参与该项目投议标无异议,并获得商务部签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
标核准证》【2014外经贸合许101349】,该事项不需要其他政府有关部门
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工程名称: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蒙古包棚户区改造钢结构住宅
工程地点: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巴音珠日和区第13,14分区(BURD蒙古
包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为该地块开发中标方)
工程内容:工程设计、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墙体工程、门窗工程、装饰
装俢工程及水电消防工程;不包括小区内的公建(小区市政、景观、道路、室外
管网、绿化等室外地面以上所有设施),如实际工程技术条件(含自然条件和建
筑条件)超出此范围,由此增加部分按实结算。
结构:钢结构
建筑面积:暂定60万平方米,具体开工面积由建设方以书面形式分批确定,
分批建造
层数、建筑高度:26层,以建设方确认的正式施工图为准。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亚洲中心建设有限公司(Asia Centre Construction Limited)(建设方)
注册地:中国香港;注册资本:400万美元;主营业务:住宅、公建、市政建设
等项目的地产开发。
亚洲中心建设有限公司是亚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Asia Building Group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
亚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联合资源控股有限公司(00254.HK)的全资子
公司ASIA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LIMITED 的控股子公司(持有51%的股份)。
2、BURD蒙古包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建设方)注册地:蒙古国乌兰巴
托市;注册资本:388,891美元;法定代表人:Sh.Battsengel;主营业务:外
贸、投资、蒙古国法律允许的其他业务。
亚洲中心建设有限公司(Asia Centre Construction Limited)持有BUR
D蒙古包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90%的股份。
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本公司未发生业务往
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工期:具体工期分批确定,分批建造。确认开工后,各批次现场有
效施工期14个月竣工,各年度5月1日以前开工的工程,需在2个年度内竣工。
首批1#2#3#7#8#楼需于2015年10月末前竣工。
2、合同价款
本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亿元整。
本合同定价方式为:以建筑面积计固定单方造价
本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考虑到钢材价格波动较大,双方约定风险共担,
钢材价格(钢材价格按照合同施工期的平均信息价与基准月份信息价的比值超出
0.95-1.05的范围的)可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补(返)差价。
3、工程预付款
首批1#2#3#7#8#楼工程预付款及工程款支付节点如下:
(1)合同签订后7日内建设方向承包方支付1000万元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2)承包方人员机械进场土方开挖7日内建设方向承包方支付2000万人民
币作为工程款;
(3)钢构件进场后支付工程款1000万元人民币。
(4)上述每批次工程款支付前7天承包方向建设方(亚洲中心建设有限公
司)开具等额工程款保函,保函有效期为三个月,根据实际需要可延长有效期。
后续批次项目的预付款为该批次价款的10%-40%,具体根据届时的销售情况
由双方商定。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不扣回,竣工结算时抵作工程款。
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首批1#2#3#7#8#楼工程:承包方每月24日向监理、建设方上报已完工程量,
次月10日前建设方按照确认工程量价款的90%向承包方支付进度款;单幢工程
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14日内,建设方向承包方支付至该幢楼结算价款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