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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75 沪市 华光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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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日期:2023-04-26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公司代码:600475                                                公司简称:华光环能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4,576,085.41元。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此外不进行其他形式分配。

  截至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总股本943,894,08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330,362,930.1元人民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            华光环能        600475          华光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钟文俊                            舒婷婷

      办公地址        无锡市城南路3号                    无锡市城南路3号

        电话          0510-82833965                      0510-82833965

      电子信箱        600475@hghngroup.com              600475@hghngroup.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环保行业情况


  在环保领域,公司主要涉足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市政环保工程与服务及环保项目运营业务。报告期内相关环保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1)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2022 年 6 月 10 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
输部、农业农村部、能源局等联合发布《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环综合〔2022〕42 号)指出,到 2030 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实施方案》明确要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根据自身主导产业和污染物、碳排放水平,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促进园区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水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废物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设施,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针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环保及能源领域未来可能迎接较大变化。伴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提高环保领域绿色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占比;能源结构可能发生较大调整,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对能耗控制力度加大,节能领域会迎来较大发展空间;政府和市场将会着力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和市场化机制。同时,从碳捕集、固碳角度,将鼓励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推动全民节约,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氛围和理念。

  (2)财政支持

  近年来,针对环保投资的财政政策积极,环保行业投资持续加码。2022 年 5 月 25 日,财政
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制定财政政策总体目标:到 2025 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2030 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 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对低碳零碳负碳、节能环保等绿色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财政政策的持续出台,为低碳环保行业注入发展动力。

  (3)无废城市建设


  生态环境部等 18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目标推动 100
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 市”建设,到 2025 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 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工作方案》拟定了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 能力等主要任务。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公司所在地江苏无锡被列入“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4)垃圾处置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指出,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到 2025 年,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 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垃圾分类,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加强可回收物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减少有机垃圾填埋,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推动垃圾填埋场填埋气收集和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

  2022 年 6 月 21 日,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提出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
制宜基本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到 2025 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 80 万吨/日左右。


  2022 年 5 月 20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建村〔2022〕44 号),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工作目标:到 2025 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

  2015-2020 年,乡镇环境卫生投入持续提升,2020 年达 22.89 亿元,其中垃圾处理投入为
12.83 亿元;2020 年,乡、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 48.46%、69.55%,同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接近 100%,农村生活垃圾市场打开空间较大。

  2022 年 11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
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的原则。到 2025 年,全国县级地区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地区以及其他地区具备条件的县级地区,应建尽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县级地区,通过填埋等手段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到 2030 年,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技术、商业模式进一步成熟,除少数不具备条件的特殊区域外,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处理需求的目标。

  (5)污泥处置


  2022 年 9 月 27 日,国家发改委等 3 部门联合发布《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提出到 2025 年,全国新增污泥(含水率 80%的湿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不少于 2 万吨/日,
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9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达到 95%以上。《方案》提出规范污泥处理方式,鼓励采用多元化组合方式处理污泥:1)有效利用本地垃圾焚烧厂、火力发电厂、水泥窑等窑炉处理能力,协同焚烧处置污泥;2)鼓励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经厌氧消化或好氧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或土壤改良剂采取土地利用方式;3)推广能量和物质回收利用,加大污泥能源资源回收利用;4)逐步限制污泥填埋处理,积极采用资源化利用等替代处理方案。《方案》的提出有助于推动污泥处置的资源化和减量化,通过协同焚烧、土地利用、沼气热电联产等方式实现污泥的合理利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目标。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之下,污泥处理技术路线愈发清晰。“十四五”规划在技术要求中明确提出限制污泥填埋,稳步推进资源化,要求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理途径,鼓励采用热水解、厌氧消化、好氧发酵、干化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在实现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前提下,可推进土地改良、荒地造林、苗木抚育、园林绿化和农业利用等资源化,鼓励污泥能量资源回收利用。

  (6)环保装备制造高质量发展

  2022 年 1 月 13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环保装备制造业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 年)》,强调环保装备制造业是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要求全面推进环保装备制造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绿色低碳转型的保障能力。到 2025 年,环保装备制造业产值力争达到 1.3 万亿元。

  碳中和背景下,工业领域的节能提效至关重要,余热资源利用成重要抓手,钢铁、冶金、化工、水泥、石化等行业余热资源丰富,现有设备对余热资源的利用率低,锅炉的节能改造进度将加快。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 号)指出,要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全面提升能效标准。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二)能源行业情况

  在能源领域,公司主要涉足节能高效发电设备的设计制造、电站工程与服务、地方热电及光伏电站运营业务。报告期内相关能源领域发展情况如下:


  (1)碳排放权管理

  配合碳达峰、碳中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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