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1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收购简要内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及控股子公司无锡华光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电力物资”)拟利用自有资金收购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等控股及参股的 5 家热电项目公司部分股权(以下简称“资产包”)。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桐乡濮院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院热电”)52%股权、丰县鑫源生物质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热电”)51%股权、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燃机”)51%股权、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燃机”)35%股权和华润协鑫(北京)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协鑫”)49%股权,将成为濮院热电、鑫源热电和南京燃机的控股股东,成为高州燃机和华润协鑫的参股股东,濮院热电、鑫源热电和南京燃机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交易金额:资产包股权收购价格总计为人民币 91,440 万元。本次资产包
收购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股权收购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有权国资管理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考虑股利分配的因素最终确定。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有权国资管理机构批准并履行了相关评估备案程序。本次交
易还需履行股权交割,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目前交易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清洁能源装机总量,加
强公司与行业内上市公司的战略和技术合作,扩大公司热电联产业务规模,实现
热电业务在北京、江苏、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战略扩展,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华光电力物资拟利用自有资金收购协鑫智慧能源打包出售的资产包。本次拟
收购的资产包为国家鼓励的热电联产业态,资产包各项目建成投产后已安全稳定
生产运行多年,技术成熟,装机规模合理,供热稳定,运行安全可靠。资产包控
股项目总计装机规模 426MW,参股项目总计装机规模为 300MW,年供热量约 440
万吨,年发电量约 21.56 亿千瓦时,目前资产包股权结构如下:
序 项目公司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单位 持股比例
号 (%)
1 桐乡濮院协 常隆有限公司 863.20 万美元 52
鑫环保热电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796.80 万美元 48
有限公司 合计 1,660.00 万美元 100
2 丰县鑫源生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5,100.00 万元 51
物质环保热 徐州丰成制盐有限公司 4,900.00 万元 49
电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0 万元 100
3 南京协鑫燃 鑫域有限公司 5,891.04 万美元 98.184
机热电有限 天津谦益信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 108.96 万美元 1.816
公司 伙)
合计 6,000.00 万美元 100
4 高州协鑫燃 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7,536.00 万元 48
气分布式能 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710.00 万元 30
源有限公司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983.00 万元 19
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71.00 万元 3
合计 15,700.00 万元 100
5 华润协鑫(北 深圳南国能源有限公司 12,602.10 万元 51
京)热电有限 常隆有限公司 6,177.50 万元 25
公司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5,930.40 万元 24
合计 247,100.00 万元 100
收购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光电力物资在各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如下:
序 项目公司 转让方 转让股比 合计转 受让方
号 让股比
1 桐乡濮院协鑫环保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8% 52% 华光环能
热电有限公司 常隆有限公司 4% 华光环能
2 丰县鑫源生物质环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51% 51% 华光环能
保热电有限公司
3 南京协鑫燃机热电 鑫域有限公司 35% 35% 华光环能
有限公司 14.184% 16% 华光电力
天津谦益信息咨询服务合伙企业 1.816% 物资
(有限合伙)
4 高州协鑫燃气分布 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 32% 35% 华光环能
式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江北鑫蓝投资管理中心(有 3% 华光环能
限合伙)
5 华润协鑫(北京)热 常隆有限公司 25% 49% 华光环能
电有限公司 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24% 华光环能
本次资产包收购顺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濮院热电 52%股权、鑫源热电 51%
股权、南京燃机 51%股权、高州燃机 35%股权和华润协鑫 49%股权,将成为濮院
热电、鑫源热电和南京燃机的控股股东,成为高州燃机和华润协鑫的参股股东,
濮院热电、鑫源热电和南京燃机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江苏中企华中天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拟收购协鑫智慧能源等合计持有濮院热电 52%股权涉
及的股东部分权益、拟收购协鑫智慧能源持有鑫源热电 51%股权涉及的股东部
分权益、拟收购鑫域公司等合计持有南京燃机 51%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拟
收购广州协鑫等合计持有高州燃机 35%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拟收购常隆
公司等合计持有华润协鑫 49%股权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进行评估。
资产包本次评估基准日均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濮院热电、鑫源热电、南京
燃机、华润协鑫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高州燃机选用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结果如下:
(一)濮院热电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34,130.00 万元,较净资产账面价
值 19,340.91 万元,增值额为 14,789.09 元,增值率为 76.47%,对应 52%股权的
评估结果为 17,747.60 万元。2022 年 11 月 30 日,经濮院热电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濮协董字【2022】03 号),同意拟向现有 2 名股东合计分配股利2,669.92 万元,其中常隆公司按持股 52%,应分配股利 1,388.36 万元;协鑫智慧能源按持股 48%,应分配股利 1,281.56 万元。考虑本次股利分配影响后,濮院热电 52%股权对应价值为 16,359.24 万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最终拟定为16,350.00 万元,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二)鑫源热电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36,400.00 万元(取整),较合并
归母净资产账面价值 15,470.63 万元,增值额为 20,929.37 元,增值率为 135.28%,
对应 51%股权的评估结果为 18,564.00 万元。2022 年 7 月 29 日,经鑫源热电
2021 年度股东会决议(丰热股字【2022】01 号),同意拟向现有 2 名股东合计
分配股利 4,206.42 万元,其中协鑫智慧能源按持股 51%,应分配股利 2,145.28 万
元;徐州丰成制盐有限公司按持股 49%,应分配股利 2,061.14 万元。考虑本次股利分配影响后,鑫源热电 51%股权对应价值为 16,418.72 万元,本次股权收购价格最终拟定为 16,410.00 万元,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三)南京燃机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 56,300.00 万元(取整到百万),较
净资产账面价值 36,697.05 万元,评估增值 19,602.95 万元,增值率为 53.42%,
对应 51%股权的评估结果为 28,713.00 万元。2022 年 7 月 1 日,经南京燃机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南电董字【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