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5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江苏银行股票出售授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调整2018年度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股
票代码:600919)股票出售方案,将原出售价格以不低于7元/股调整为
不低于6元/股。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8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适时出售持有的江苏银行全部股票(8,294,249股),出售价格不低于7.00元/股,该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适时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0号)。
鉴于今年以来,资本市场受到中美贸易战、市场流动性枯竭等影响,股市行情受到重挫,包括江苏银行在内的股票股价持续下跌,公司原授权条件(出售价格不低于7元/股)已无法满足要求。根据江苏银行股价综合判断,公司拟调整2018年度江苏银行股票出售价格的授权条件,将原出售价格以不低于7元/股改为不低于6元/股。
本调整事项经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出售的取得收益预计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本次调整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后的交易方案
公司拟择机出售持有的江苏银行全部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1、出售范围: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的全部股票(8,294,249股),包含在2018年度内江苏银行因发生配股、送股、转增等情况增加的股份(如有);
2、出售价格:不低于6.00元/股;
3、授权实施对象:公司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
4、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5、授权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三、本次调整及出售股票的目的影响
公司持有江苏银行8,294,249股股票,占江苏银行总股本的0.07%,公司的持股初始成本为465万元,折每股成本约0.56元。本次将以不低于6元/股出售,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出售江苏银行股票扣除成本可获得的投资收益约45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3.20%。具体数据以公司实际出售及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上述出售股票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时有利于公司增加投资收益,更好得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
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出售股票资产的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