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116 号
债券代码: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163788(20 蓝光 04) 债券代码: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163275(20 蓝光 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约 33.03 亿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近期,由于公司出现的阶段性流动性紧张及债务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及合作 方向公司提起了诉讼,本次新增涉案金额合计 33.03 亿元,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 附表。
(二)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处理方案,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鉴于上述诉讼正在进展过程中,目前无法估计上述诉讼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但若法院后续对案件涉及项目采取相关资产处置等措施,则将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公司将对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附表:诉讼基本情况
序 当事人 收到起诉状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
号 事由 诉讼的请求内容 或申请书的 (万元) 受理法院 情况
原告 被告 时间
1、判令被告 1 立即向原告支付全部租金共计人民币 125065933.68 元;
被告 1:峨眉山蓝光文化旅游置 2、判令被告1立即向原告支付截止2021年7月5日的逾期利息158153
业有限公司 融资 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中航国际租 被告 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 租赁 3、判令被告 1 立即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100 万元; 上海金融法
4、判令被告 2 对上述 1-3 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9.24
1 赁有限公司 公司 合同 2021.9.17 12622.41 院 开庭
被告 3:昆明蓝光滇池文化旅游 纠纷 5、请求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 3 名下的房产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并有
发展有限公司 权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 1
继续清偿;
6、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
1、请求判令被告 1、被告 2 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 37051841.1 元,违
被告 1:成都金鑫贸易有限责任 约金暂计算至 2021 年 6 月 10 日为 2003125.11 元;
物产中大金 公司 买卖 2、请求判令被告 1、被告 2 共同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 70000 元以 四川省成都 待排期开
2 属集团有限 被告 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 合同 及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2021.8.6 3904.6 市中级人民 庭
公司 公司 纠纷 3、请求判令被告 1、被告 2 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法院
费 27332 元;
4、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
1、判令被告 1 支付原告全部未付贷款共计人民币 231012123.66 元;
2、判令被告 1 支付原告截至合同加速到期日的贷款逾期违约金
被告 1:成都合源商贸有限责任 13248.17 元;
公司 3、判令被告 2,被告 3 对被告 1 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
被告 2: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 清偿责任;
公司 4、判令如被告 1 未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原告可以与被告
上海东泓实 被告 3:峨眉山蓝光文化旅游置 其他 3 协议,以约定的抵押物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 上海金融法
业发展有限 合同 价款在优先受偿上述一、二项付款义务; 2021.9.26
3 业有限公司 2021.8.6 23102.54 院 开庭
公司 被告 4:新乡市铭瀚置业有限公 纠纷 5、判令如被告 1 未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原告可以与被告
司 4 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申请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优
被告 5:新乡市蓝光锦润置业有 先受偿上述一、二项付款义务;
限公司 6、判令如被告 1 未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原告可以与被告
5 协议,以协议约定的抵押物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
所得价款在有限受偿上述一、二项付款义务;
7、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140749275.09 元及逾期付款
建设 利息(分段计算至 2021 年 7 月 25 日为 619999.05 元);
江苏省苏中 工程 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 6395332 元; 贵阳市中级
建设集团股 清镇润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 3、依法判令原告就贵阳蓝光·雍锦湾建设项目拍卖、折价所得价款 2021.11.1
4 2021.9.23 14714.46 人民法院 0 开庭
份有限公司 合同 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