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1-039 号
债券代码: 136700(16 蓝光 01) 债券代码: 150312(18 蓝光 06)
债券代码: 150409(18 蓝光 07) 债券代码: 155484(19 蓝光 02)
债券代码: 155163(19 蓝光 01) 债券代码: 162505(19 蓝光 07)
债券代码: 155592(19 蓝光 04) 债券代码: 163275(20 蓝光 02)
债券代码: 162696(19 蓝光 08) 债券代码: 163788(20 蓝光 04)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 号) 核准,
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 239,936,691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9.31 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33,810,593.21 元 ,扣除承销费用等
33,507,158.9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200,303,434.31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另减除律师、会
计师等已付或待付的发行费用 5,043,928.82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95,259,505.4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后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02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0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37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 2020 年 1-12 月收到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22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已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0,025.57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 39,560.70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150,464.87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 本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56.24 万元。
2015 年 4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67,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6 年 4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4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7 年 4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7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8,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8 年 7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8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19 年 6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6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2019 年 12 月已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2020 年 6 月已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6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2020 年 12 月已足额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扣除实际使用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 156.6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5 年 4 月 13 日,公
司及投资项目所属子公司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与独立
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的签订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上述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蜀都支行 22920101040020250 655,512.75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武侯支行 2001993916000118 602,556.83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武侯支行 200199393500161 25,716.99 成都双流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地花
园支行 22920201040008774 256,676.15 云南白药置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青羊支行 51050144643600000186 25,731.26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合计 1,566,193.9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560.7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
(XYZH/2015CDA10021 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6.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6 年 4 月, 公司已将上述 6.7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6 年 4 月,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
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7 年 4 月,公司已将上述 4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7 年 7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
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8 年 7 月,公司已将上述 3.8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8 年 8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9 年 6 月,公司已将上述 3.5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2019 年 6 月,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本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19 年 12 月,公司已将上述 3 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