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085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29日,授予23名激励对象11,42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0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授予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18年2月9日,公司首次授予的11,42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由和方法:
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1、行权数量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方法为:Q=Q0×(1+n)【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调整为:
Q=Q0×(1+n)=11,420×(1+0.4)=15,988万份
2、行权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为:P=P0-V(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调整方法为:P=P0÷(1+n)(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1+n)=(10.04-0.1)÷(1+0.4)=7.10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了调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
事会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系因公司实施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蓝光发展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调整行权数量及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