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18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年1月29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1,420万份
一、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月5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
《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核
查意见。
3、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授予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股票期权的
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首次授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11,420万份股票期权。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月29日。
2、授予数量: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1,42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5.35%。
3、授予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3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04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和行权安排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1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5个月。
在本激励计划通过后,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5个月后可以开始行
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以下行权期内行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登记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登记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登记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于2018年度完成授予,则其行权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登记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登记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登记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于2019年度完成授予,则其行权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登记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50%
登记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股票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万股)
1 张巧龙 副董事长、总裁 1,900 14.84% 0.89%
2 欧俊明 首席财务官 700 5.47% 0.33%
3 吕正刚 董事、高级副总裁 500 3.91% 0.23%
4 王万峰 董事、常务副总裁 400 3.12% 0.19%
5 李高飞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00 3.12% 0.19%
6 子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8人 7,520 58.73% 3.52%
7 预留部分 1,384 10.81% 0.65%
合计 12,804 100.00% 6.00%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4、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