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编号:临2018—006号
债券代码:136700 债券简称: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 债券简称:16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
授予12,804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3,430万股的6.00%。其中首次授予11,420万份股票期权,
占本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35%;预留授予1,384万份股票期权,占本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0.65%,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0.81%。
重大风险提示:本激励计划的股票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
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本次激励计划拟通过业绩考核目标的设置驱动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积极提升管理效能促进公司整体经营规模和效益的提升,相比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具有较高的增长性和挑战性。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8.64 亿元,2017 年度预计实现120,951万元到138,230万元,与本次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存在较大的差异。未来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投资布局、产品策略、运营管理能力等密切相关,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最终能否实现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成都迪康制药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18日,后经1997年7月和1999年5月两次股权转让、1998年9月增资扩股及1999年整体改制变更为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药业”)。2001年2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2001)11号文审核批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3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07号),核准迪康药业“向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083,037,288股股份,向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36,395,971股股份,向杨铿发行118,642,23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9,936,69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2015年4月,公司股票简称由“迪康药业”变更为“蓝光发展”。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营业总收入 2,132,881.24 1,759,836.12 1,531,803.91
利润总额 146,782.36 150,056.33 139,053.04
净利润 88,988.08 95,424.20 89,144.92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9,577.36 80,500.33 87,040.30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86,393.88 90,176.78 98,604.88
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86 10.51 16.3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 0.40 0.46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7,336,470.97 5,624,392.99 4,991,044.92
负债合计 5,935,482.94 4,489,281.06 4,283,126.47
股东权益 1,400,988.03 1,135,111.93 707,918.44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杨铿、张巧龙、王万
峰、吕正刚、任东川、李澄宇,独立董事唐小飞、逯东、王晶。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王小英、监事常珩、
职工代表监事雷鹏。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5人,分别是:张巧龙、王万峰、吕正刚、李高飞、
欧俊明。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一)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为稳定优秀人才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平衡公司的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长远的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员工通过创造价值,实现与公司发展的共同成长。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804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13,430万股的6.00%。其中
首次授予11,42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35%;预留授予
1,384万份股票期权,占本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5%,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
总量的10.81%。
公司于2015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6年1月披露了《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授予193名激励对象1,908.83万股;公司
于2016年12月披露了《股权激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授予1
名激励对象162.38万股。鉴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有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
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已将其中343.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另
有207.74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将按照减资和股份回购注销程序预计
于今年上半年办理完毕。加上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12,804万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累计总数为14,531.91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13,430万股的比例为6.81%,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在本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授予权益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3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子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
数量(万股)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1 张巧龙 副董事长、总裁 1,900 14.84% 0.89%
2 欧俊明 首席财务官 700 5.47% 0.33%
3 吕正刚 董事、高级副总裁 500 3.91% 0.23%
4 王万峰 董事、常务副总裁 400 3.12% 0.19%
5 李高飞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400 3.12% 0.19%
6 子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8人 7,520 58.73% 3.52%
7 预留部分 1,384 10.81% 0.65%
合计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