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 2024-04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接受关联方财
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申请 5,000 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不超过为 4.35%。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
行的关联交易共 32 次,累计金额 58,878.31 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额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拟向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申请借款,借款金额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不高于 4.35%(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借款工作。
不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公司与空港开发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共 32 次,累计金额 58,878.31 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空港开发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内
法定代表人:安元芝
注册资本:31,8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零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空港开发资产总额 60.71 亿元,负债总额 44.42
亿元,净资产 16.29 亿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88 亿元,实现净利润-3.55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3.17%。(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空港开发资产总额 59.35 亿元,负债总额 44.80 亿
元,净资产 14.55 亿元,2024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31 亿元,实现净利润-
1.74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5.48%。(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源建筑向空港开发申请借款 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二)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三)借款利率:不超过 4.35%(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公司及天源建筑无需提供反担保、资产、权利抵质押等增信措施。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天源建筑资信条件及资金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允原则。
五、《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贷 款 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二)借 款 人: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四)资助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五)借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六)借款利率:不超过 4.35%(以最终审批利率为准)。
空港开发与天源建筑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资金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和融资成本较高的形势下,为支持天源建筑经营发展,空港开发向天源建筑提供该笔财务资助,且无需公司及天源建筑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等增信措施。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扩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
详见 2024 年 8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空港股
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内容
详见 2024 年 8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空港股
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张政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的《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额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二)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