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463 沪市 空港股份


首页 公告 600463: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600463: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2

600463: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 2022-00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 B 区裕民大街甲 6 号公司 4
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公司董事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报告》,赵志齐先生因工作原因,决定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志齐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赵志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赵志齐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发来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函》,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严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政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关于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鉴于赵志齐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韩剑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公司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为止。

  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推举董事代行董事长职责的公告》。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近日,公司接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发来辞任其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通知,立信事务所辞任原因如下:

  立信事务所项目组成员在京外项目审计过程中,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因疫情原因进行隔离。其中项目组主要成员在西安和南京进行隔离,签字注册会计师因曾去往深圳出差,恰逢深圳发生疫情,无法返京。因此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组主要成员无法亲临现场进行审计,公司要求立信事务所重新指派项目负责人或派入经验更丰富的成员,但立信事务所成员均在外省进行外勤审计。受京外疫情影响,返京政策收紧,且立信事务所目前在京未被隔离团队无可调配人力资源等原因,立信事务所预计无法按照原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立信事务所提出辞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为确保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如期披露,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担任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 30 万元,聘期一年。
  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拟向光大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 额 度 为 人 民 币 贰 亿 元 整
(¥200,000,000.00),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

  公司本次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按照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 4,000 万元财务资助。

  天源公司本次向其两股东申请共计 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利率4.35%。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拟向天源公司提供 4,000 万元借款,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拟向天源公司提供 1,000 万元借款。

  根据空港天宏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空港天
宏总资产 4,641.40 万元,净资产 611.83 万元;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804.75 万元,实现净利润 38.23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空港天宏受限于财务状况无法同比例为天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空港天宏持有天源公司股权比例代其向天源公司提供借款 1,000 万元。

  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 14,500 万元,主营业务为施工总承包,其资质等级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司持有其 80%的股权,北京空港天宏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天宏”)为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 20%。
  为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天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综合续授信,额度人民币 7,000 万元,期限一年,最高利率基准上浮 30%以内。

  上述担保额度 7,000 万元按天源公司两股东股权比例分配,公司应为其中5,600 万元提供担保,空港天宏应为 1,400 万元提供担保,根据空港天宏 2021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空港天宏总资产 4,641.40 万元,
净资产 611.83 万元;2021 年 1 至 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804.75 万元,实现净利
润 38.23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空港天宏资产规模无法与其应提供的 1,400万元担保额匹配,为保证天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续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为天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续授信事项提供全额担保,即担保额度不超过 7,000 万元,空港天宏的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 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由于空港天宏为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
为天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为保证公司权益,由空港天宏实际控制人空港开发按空港天宏持有的天源公司 20%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及金额为公司按照《保证合同》履行的保证责任,包括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垫付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以及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 20%(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反担保期限为自反担保合同生效之日始至天源公司借款清偿完毕或公司向空港开发追偿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 20%的款项、利息及费用完毕之日止。

  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回避表决)

  七、《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 B 区
裕民大街甲 6 号 4 层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 2022 年 2 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