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 2021-06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后续经交易相关方商讨研究
经审慎决策,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22 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南昌建恩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建恩”)、北京广盟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广盟”)、天津瑞芯半导体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瑞芯”)等股东合计持有瑞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或全部股权。同时,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出售建筑工程施工及其他业务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人员。在实施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预计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并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空港股份,证券代码:600463)
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二、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与南昌建恩、北京广盟、天津瑞芯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建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签署了《重组意向书》。
2、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积极、充分的沟通和洽谈,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初步论证。
3、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编制了交易进程备忘录。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并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空港股份,证
券代码:600463)自 2021 年 12 月 14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
交易日。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本次交易自筹划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由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本次交易方案的部分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并与交易相关方协商一致,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交易相关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方除《重组意向书》外,未就本次交易具体方案达成相关正式协议。《重组意向书》自动终止,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方均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实质性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五、股票复牌安排及承诺事项
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开市起复
牌。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其他事项
对于公司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