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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61 沪市 洪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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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临 2023-019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7日(星期五)下午两点半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3月29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话方式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人数11人,实到董事人数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财务决算及 2023 年
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净利润1,092,217,277.88元,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945,620,231.42元;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627,905,367.13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特作如下分配方案:

  一、按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即62,790,536.71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 2022 年实现的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565,114,830.42 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 522,961,087.82 元,减去 2022 年已分配股利 519,656,347.76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为568,419,570.48 元。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90,112,05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拾股派现金股利 4.34 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73,108,629.70 元,剩余 95,310,940.78 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利润分配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
专项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以及《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2023年度公司向各关联方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关联租赁的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4,859.13万元。

  由于该项议案属关联交易,在表决中关联董事对于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因此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总有效票数应为9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审计
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
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将向商业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总额共计为人民币667,400万元,并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29,4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上述担保事项以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发生特定情形的议案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 2023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计划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分别按照实际情况互相调剂使用。如本担保事项获得通过后,12 个月内本担保额度继续有效。在授权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2 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完成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 全 文 详 见 上 海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内控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6-00020号),认为: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5 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25 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会
 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该解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 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 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 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 策予以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能够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号)。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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