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0 证券简 称:士兰微 编号 :临 2024-028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主要内容: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年 10 月 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0),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控股”)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 30 元/股,资金来源为士兰控股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2023年 10月 17日至 2024年 4 月 16日,士兰控股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13,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2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0.88 万元,增持均价为 24.1875 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士兰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士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513,503,23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6.26%(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1,416,071,845 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总股本由 1,416,071,845 股变更为 1,664,071,845 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士兰控股决定自
2023 年 10 月 1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 30 元/股,资金来源为士兰控股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0。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3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士兰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13,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5%,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1000.88 万元,增持均价为 24.1875 元/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增持金额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士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513,917,034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30.88%(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总股本由 1,416,071,845 股变更为 1,664,071,845 股)。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就本次增持行为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士兰控股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披露本次增持实施结果;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