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披露累计涉案金额约 6,649.84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部
分尚未开庭审理或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近 12
个月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6,649.84
万元。现将有关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原告(申 被告(被 收到通知书 涉案金额
序号 受理机构 案由 进展情况
请人) 申请人) 或起诉时间 (万)
株洲时代
中国国际经
新材料科 收到仲裁通知,待
1 唐国清 济贸易仲裁 2021.7.6 居间合同 2,046.22
技股份有 指定和推荐仲裁员
委员会
限公司
在法院组织下,双方
达成调解协议,确认
株洲时
被告欠付公司 36,
代新材 云南崇越
株洲市天元 313,521.1 元,并分
2 料科技 减震科技 2021.4.30 买卖合同 3,631.35
区人民法院 期支付款项。因被告
股份有 有限公司
未按调解协议履行,
限公司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3 其他金额较小的诉讼案件(合计) 972.27 /
二、主要案件情况说明
(一)与唐国清的仲裁案件情况
1、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唐国清
被申请人: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备忘录》,被申请人委托申请人通过其
关系网络寻找客户,并约定如果获得客户,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合同金额 1%-2%
的佣金。备忘录签署后,申请人为申请人引荐客户,协助被申请人向客户报价、
谈判。后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就其提供的居间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佣金,被申
请人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仲裁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佣金人民币
16,582,662.45 元、迟延付款利息人民币 2,379,566.02 元及律师费等费用。
3、案件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仲裁通
知书》等材料,公司需在法定期间内指定仲裁员和推荐候选首席仲裁员。公司正
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应对,通过法律程序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与云南崇越减震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云南崇越减震科技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为被告的长期供应商,截止 2021 年 4 月,被告尚欠原告货款本金
36,313,521.1 元及利息等款项。原告于 2021 年 4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
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被告欠付原告 36,313,521.1
元,被告分期支付款项。
3、案件进展情况
调解结案,因被告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
行。
三、其他金额较小的诉讼情况说明
其他金额较小的诉讼案件共计 7 个,涉案金额合计 972.27 万元,其中单个
案件金额均较小,未达到披露标准。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