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博通股份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希格玛”)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考虑到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
与信永中和事前沟通和协商,信永中和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希格玛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吕桦先生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希格玛合伙人(股东)56 人,注册会计师 24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120 人。
希格玛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45,394.6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5,326.1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1,973.25 万元。
2021 年度,希格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 家,收费总额 4,811.89 万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农、林、牧、渔业等。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为 30 家、审计收费 4,811.89万元。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行业为综合,希格玛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事务所从业人员最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 次,7 名从业
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2 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树杰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独立复核合伙人:王侠女士:现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7 年加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999 年 11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18 份。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蓓蕾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希格玛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审计费用 4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 15 万元,该审计费用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依据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并基于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审计收费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1 年 (2011 年至 202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信永中和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 4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
计费用 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该审计费用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相同,聘用期限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先沟通,互相表示理解和支持。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信永中和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良好。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同意出具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事先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沟通,经审阅希格玛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希格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聘任希格玛为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为本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审计费用合计 4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该审计费用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公司全部 7 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7 名董事都同
意,表决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