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46 公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证股份 600446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殷明 陈志生
电话 0755-86393989 0755-86393989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金证
科技大楼(8-9楼) 科技大楼(8-9楼)
电子信箱 yinming1@szkingdom.com chenzhisheng@szkingdom.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6,592,896,951.47 6,584,821,342.96 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85,166,415.34 3,532,611,983.78 -1.3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722,858,804.80 2,592,770,411.94 5.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817,042.47 55,480,861.71 4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9,741,562.16 45,027,446.04 -11.7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155,292.85 -497,238,698.98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8 1.97 增加0.2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29 0.0619 33.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27 0.0618 33.82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1,52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李结义 境内自然人 8.99 84,566,270 0 质押 28,000,000
杜宣 境内自然人 8.33 78,366,433 0 无 0
徐岷波 境内自然人 8.05 75,776,471 0 质押 48,750,000
赵剑 境内自然人 8.04 75,678,438 0 质押 35,200,000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 其他 1.72 16,207,455 0 无 0
公司
深圳前海联礼阳投资有 其他 1.55 14,595,478 0 无 0
限责任公司
倪国强 境内自然人 1.24 11,654,334 0 无 0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
(广东)有限公司-玄 其他 0.98 9,245,800 0 无 0
元科新 119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79 7,459,825 0 无 0
沈志坤 境内自然人 0.48 4,491,891 0 无 0
1、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
科新 11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赵剑先生为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
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深圳市金证科
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公开 17 金证 01 143367.SH 2017/11/13 2022/11/13 2.15 5.39
发行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
资者)(第一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44.49 43.32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5.92 4.9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