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 金证 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2 年 7 月 6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820 万份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
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2 年
6 月 14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
象的异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
件均已满足,确定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6 日,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 年 7 月 6 日
2、授予数量:1,820 万份
3、授予人数:40 人
4、行权价格:8.2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①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行权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30%
权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30%
权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20%
权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
20%
权第四个行权期 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4)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的各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净利润为 2.00 亿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净利润为 2.85 亿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2024 年净利润为 4.00 亿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2025 年净利润为 4.80 亿元
注:“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在每个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进行个人绩效考核。
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达标”,其当期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未达标”,其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5、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公司股本总
数量(万份) 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吴晓琳 高级副总裁 100.00 4.72% 0.11%
王海航 高级副总裁 100.00 4.72% 0.11%
王清若 高级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