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46 证券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5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06.76 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金证股份 A 股普通股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证股份”)于 2021
年12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0
年 8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7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
象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
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8、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5 日将获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 2021 年 6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10、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
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11、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9 名,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06.76 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个月、60 个月,具体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一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二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三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四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权第五个行权期 次授予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9 日。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20%。
2、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满足行权条件。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1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2020 年度,公司实现扣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以公司 2019 年净利润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
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81%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 净利润 15,280.52 万元
人民币,较 2019 年净
利润增长 59.49%,完
成业绩考核目标。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达标”,其当期的股票期权可全部 划中 19 名激励对象
行权;若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未达标”,其当期的股票期 2020 年度考核结果符
4 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注销。 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要求,其当期的股票期
权可行权。
注:上述“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因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个人业绩考
核结果为未达标,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3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将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
销。
综上,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